保安局長李少光表示,過去半年屋宇署對劏房,共進行五百八十多次巡查,並向當中九成單位發出法定命令及勸籲信,要求業主糾正違規情況,而消防處亦增加巡查舊樓次數,並加強向舊樓住戶宣傳防火意識,由於消防主要巡查公用地方,不會入屋,因此未有舊樓內劏房數目的資料。李少光在立法會上表示,加強執法只能對付已出現違規僭建的劏房單位,發展局同時計劃修例,將劏房工程列入小型工程類別,要求業主僱用合資格承建商進行工程,以便當局掌握劏房地點、數目及規模,將滋擾減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