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駕校巴司機判入獄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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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4-25 13:00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4-25 13:00
一名校巴司機承認服食藥物後駕駛,導致交通意外,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十八個月,停牌四年。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同時服用四種藥 物,嚴重影響判斷力,批評被告忽視藥駕對乘客的影響,又指被告駕駁校巴,而學生應付突發事故的能力比成人低,法庭絕不能姑息 。三十七歲的被告,去年十月底,駕駛校巴駛經薄扶林柏道,突然撞上一輛雙層巴士,無人受傷。被告承認因嚴重失眠,事發前一小時服食過安眠藥,前一晚又將安眠藥混合多種藥物一併服用,並飲用拔蘭地、啤酒、紅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