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透過社交網站分享超連結,並不負上刑責,他又指草案並沒有條文針對二次創作,強調現今不招致刑責的網上作品,在新法例下都不會違法,認為網上的言論空間並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