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大棠荔枝園,早前被審計署指佔用官地十八年,地政總署發出的清拆令今日屆滿,官地上的一個公廁已經拆去,至於被指在官地上的果樹、動物屋及繩網陣,早上仍未移走。地政總署表示,如果不在限期前清拆非法建築,不排除提出檢控。漁護署表示,大棠荔枝園並非主要遠足路線,認為清拆厠所不會對遊人和郊野公園職員,造成不便,而護漁署已在主要遠足路線,提供洗手間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