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職員判囚十個月是入境處第四宗成功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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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04 16:2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04 16:24
入境處檢控一名攜帶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中介公司職員,是第四宗成功檢控個案。被告是三十歲內地女子吳銀艷,被控五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名,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判入獄十個月。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馮大光表示,前日在落馬州支線截獲被告,她承認去年十月至今年二月,帶同五名內地孕婦來港,安排接受產前檢查、住宿及帶孕婦看醫生等,其中一人無本地醫院預約證明,全部不涉及假結婚,被告每次收取二百元人民幣酬勞,其後改為月薪二千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