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同意一般情況下毋須設立採訪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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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04 21:0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04 21:04
四個新聞團體下午與警務處長曾偉雄會面,要求取消記者區。警方晚上發表聲明,指同意在一般情況下毋須設立採訪區;警方會檢視設置採訪區的標準,小心考慮業界意見。警方已即時發出內部通告,提醒有關人員,如採訪區設在封鎖區外,傳媒可自由進出採訪區;但若因現場情況而須限制記者留在採訪區,現場指揮官須提出充分理據,並知會傳媒,直至完成檢視。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副主席陳淑薇在會後表示,採訪自由是香港核心價值,她說部份警方聲稱方便記者工作的安排,實際上妨礙採訪自由,希望警方理解。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就說,今次會面有進展,但實際效果要視乎警方如何落實;又引述曾偉雄指,本月十三日前回覆何時完成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