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署長譚贛蘭,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解釋大棠荔枝園侵佔官地事件。她指,荔枝山莊過去十多年,都有就構築物申請短期租約,但零六年申請被拒後,署方未有再跟進,是因為處理短期租約及土地管理,並不是同一組職員負責。她又解釋,在內部指引下,署方會將兩項工作,輸入同一個系統,令不同職員可知道署方就有關土地進行的工作,署方去年已檢視有關系統,發現並沒有問題,亦已指示所有地政專員確保同類事件不會再發生。她又指,署方不能解釋為何有職員未有將問題輸入系統,但強調今次是個別事件,署方已汲取教訓,會優化人手及資料處理程序。漁護署署長黃志光就指,署方當年在制訂荔枝山莊附近的大欖郊野公園範圍,以及就範圍刊憲後,都未有收到大棠村村民及十八鄉鄉事委員會的反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