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成員黃洋達,去年衝擊遞補機制論壇,早前被判入獄三星期,獲准保釋,高等法院今日審理他的上訴。由於他積極考慮參加九月的立法會選舉,出選九龍東,但條例規定,在選舉提名期,正在服刑或被判監而未服刑的人,不可獲提名為候選人。他為了符合參選資格,決定放棄保釋,選擇即時入獄,但會繼續上訴程序。黃洋達說,他這樣做,是不認同法院判決,認為是政治檢控。法院外有數十人高叫口號,聲援黃洋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