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成員黃洋達,衝擊遞補機制論壇,早前被判入獄三星期,獲准保釋,高等法院今日審理他的上訴。由於他正考慮參加九月的立法會選舉,但條例規定,在選舉提名期正在服刑或被判監而未服刑的人,不可獲提名為候選人。他為了符合參選資格,決定放棄保釋,選擇即時入獄,但會繼續上訴程序。法官認為情況特別,批准他放棄保釋。在同案被判入獄兩個月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表示,會就有關規定,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