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證實,已撤銷綜援申請人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批評,社署未有公布取消規定,做法並不光明正大,他指工聯會內地服務中心,每年接獲百多宗本港長者在內地生活,用盡積蓄要回港個案,如果這些長者知道有關安排,可以選擇回港申請綜援,在內地居住,認為社署做法對他們不公平,又要求政府放寬生果金及傷殘津貼離港限制,以及檢討福利不可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