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漢不滿被停綜援火燒表格判監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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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11 10:38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11 10:38
一名失業男子,因為不滿社署暫停發放綜援,在社署荔枝角辦公室外燒毀表格,在區域法院,縱火罪被判監一年半。法官說案發時,社署辦公室內有不少職員及市民,被告的行為可能引致嚴重後果,只要被告肯提交求職計劃,社署會恢復發放綜援金,被告實在無必要縱火。法官指,心理報告反映被告無精神問題,事後無悔意,認為被告有人格問題,行為極不負責,判刑要反映法庭不會姑息置他人生命財產不顧的魯莽行為,判刑已反映被告認罪的因素。四十三歲的被告梁健文,去年七月失業後申領綜援,但社署指他未有按月遞交工作計劃表格,四個月後停止發放約三千元的綜援,被告十二月到荔枝角的社署辦事處理論,其後用打火機燒毀表格再拋落地,無人受傷,警員到場將他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