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申請生果金離港限制的司法覆核案,高等法院裁定申請人敗訴。目前長者申請生果金,一年內不可以離開香港超過五十六日。一名患有高血壓、長期在內地生活的七十三歲退休工人林和倫,被社署撤銷生果金,兩年前回港重新申請,被當局拒絕。他不滿政府的限制,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