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華指立會主席有權按特殊情況決定開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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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18 09:4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18 09:44
立法會今早押後半小時,在九時半開會,繼續表決議員出缺草案,人民力量提出的千三項修訂。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指,收到有議員反映因天雨及交通擠塞,未能趕及九時出席會議,又指立法會主席有權按特殊情況,決定開會及休會時間。對於有報道指,秘書處曾給昨日提出終止辯論的商界議員黃宜弘一張紙條,有合謀停止拉布之嫌,吳文華指,紙條只是按黃宜弘的查詢,寫上議席出缺安排條例草案的審議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