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引述政務司長林瑞麟表示,政府安排先就架構重組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才以決議案方式在大會表決,是參考了政府零二及零七年處理架構重組的程序。劉健儀指,林瑞麟解釋,政府需要先有資金開設新職位,才可以將職能轉移到新職位,因此作出先撥款、後表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