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指賴昌星案判決有助中加司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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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18 15:3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18 15:36
去年七月從加拿大遣返回國的賴昌星,今早在廈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走私及和行賄罪成,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指,賴昌星的判刑,顯示中國政府堅決打擊犯罪,懲治腐敗的決心,表明對中加開展司法合作,具有重要意義。中方願意日後與加拿大進一步加強合作,推動兩國關係發展。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說, 賴昌星所犯的罪名,足以判死刑,但北京已承諾不會處死賴昌星,因此判他無期徒刑,但王友金指賴昌明星坦白交代詳情,以為會判監八至十年,今次判刑較預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