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結束審議,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主席曾鈺成終止議席出決安排草案辯論,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法官林文瀚表示,最快明早決定是否受理。梁國雄說,會放棄申請禁制令,改為要求法官用宣告的方式,裁決曾鈺成做法是否違憲。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庭上說,議事規則三十四條列明,若無議員想發言,才可表決議案,主席無權終止辯論,而九十二條亦無賦予主席權力終止辯論,以及推翻其他的規則。法官林文瀚說,除非有特殊情況或很強的理由,以至生死攸關的事,否則不適宜介入立法會的事件。代表立法會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表示,香港實行三權分立,因此法庭不應介入立法會事宜;另外基本法沒賦予議員拉布的權利,但有賦予立法會主席確保會議運作暢順的權利。律政司代表亦反對法院受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