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務局局長俞宗怡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過去五年,有一千七百七十三個公務員及紀律部隊成員因為違反公務員守則,而被懲處,當中,有九十二人被革職。而觸犯防賂條例第三條的就有十二人。工黨李卓人批評,公務員犯事將受到一定懲處,不過,涉嫌接受富豪款待的行政長官曾蔭權則不受任何規管。而勞聯的李鳳英亦指,問責官員的懲處較公務員輕,造成不公。俞宗怡回應指,行政長官不屬公務員,又指,公務員認同要有嚴謹紀律,才能維持管治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