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裁法官認為陳振聰終止聆訊申請應由高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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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21 16:1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21 16:16
商人陳振聰被控偽造及行使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囑的案件,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拒絕陳振聰一方向法院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裁判官認為,應交由主審法官,即高等法院法官處理才合適,指自己作為裁判官,在初級偵訊中的權力有限,不能將原本可獲接納的證供拼除,即使辯方認為證據有不公平的地方,主審法官有權引導陪審團,及有其他一切補救權力,去避免不公。初級偵訊明天繼續,先由陳振聰一方,盤問政府一名DNA化驗師。
陳振聰早前說,由於案中最重要的證物,亦即是陳振聰聲稱是龔如心零六年所立的遺囑,已經被控方破壞,令他無法得到公平審訊,因此申請永久終止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