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集資詐騙浙江高院改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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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21 18:1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21 18:14
備受內地民眾關注的吳英集資詐騙案,浙江省高級法院重審後撤消吳英的死刑,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吳英是浙江東陽本色控股集團原董事長,在零五至零七年,以高額利息為餌,詐騙非法集資金額三億八千萬元人民幣,省中級同高級法院一二審判處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綜合全案考慮,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認為,鑒於吳英認罪,並主動供出多名受賄的公務人員,改判死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