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現時無理據檢討外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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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23 10:02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23 10:02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政府應否加強監管政府外判服務,規定轉換承辦商時,要向工人發放遣散費,或將舊工人原有的服務年資轉到新合約,用以計算日後的福利。工聯會王國興批評,政府是全港最大僱主,但多個部門,包括康文署及食環署經常將職位外判,帶頭造成工人在職貧窮,要求政府取消外判制度,又建議政府聘用長期合約員工,應付長遠人力需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承認外判制度有改善空間,但指有關建議會大幅減低服務承辦商營運的靈活性,可能會降低他們的服務承擔及質素,強調外判制度有好處,認為現階段沒有明顯理據作出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