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指航空業燃料附加費做法不適合用於的士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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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24 21:34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24 21:34
運輸署晚上表示,大部分的士團體早前都贊成以申請加價,解決經營成本上漲問題,但到近日有部分團體改變立場,反對申請加價。基於部分業界態度逆轉,產生分歧,政府認為的士業界應對申請加價事宜,再作深入討論,等達成主流意見後,政府會重新考慮加價申請。
運輸署又重申,不贊成為的士引入燃料附加費,因建議的機制,自動跟隨石油氣價格上下調整,令當局不能把關,而將有關開支的波動完全或直接轉嫁消費者,對乘客亦不公道;此外,若燃料附加費機制與票價調整機制同時共存,由於的士的不同營運成本,例如維修、保險及驗車等又會有不同變化,最終或會出現多次加價,增加乘客負擔,對乘客亦造成混淆。署方亦不同意的士效法航空業收取客運燃料附加費,認為的士是大眾日常使用的公共交通工具,應採納簡單,清晰的收費安排,而客運燃料附加費屬航空公司運價的一部分,每月由民航處審批,因而可每月調整,由於性質不同,不適合應用於的士收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