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規則委員會建議下屆立法會增口頭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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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25 15:52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25 15:52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譚耀宗,將在大會動議修訂,將下屆立法會議員提出的口頭質詢數目,由每次會議六個增至七個,書面質詢則由十四個增至十六個,並且規定每項口頭質詢時限為二十二分鐘,當中議員的主體質詢不得超過三分鐘,政府官員的主體答覆不可超過七分鐘。譚耀宗在內務委員會解釋,下一個會期將新增十名議員,有關安排是維持每名議員在會期內可提出的質詢數目及時間。他又指,已委託立法會秘書處諮詢全體議員,有八成半人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