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管羅范椒芬表示,會在新政府上任後兩年,用半年時間就問責制作中期檢討,至於個別問責官員的表現,會一直監察,毋須到任期結束才檢討。羅范椒芬說,問責制推行近十年,現實情況跟巿民期望存在落差,會參考外國制度,研究不同層次的問責方式,亦會檢討薪酬水平,「旋轉門」及離職就業安排等問題。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政治委任制實行近十年,對改善管治效果未如理想,在做中期檢討時,會研究提出對官員問責的標準和獎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