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力量黃毓民辦事處研究員李偉儀入稟高院,就候任特首辦聘用非本港居民陳冉擔任項目助理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特區政府的決定,宣告有關做法不合法。高院明日會開庭決定是否受理。李偉儀指,根據基本法第九十九條,政府聘用的公務人員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她說,而今次訴訟並非針對陳冉前共青團成員的身份,而是特區政府違反基本法,有違一國兩制、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