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建議香港採納集體訴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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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28 15:10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28 15:10
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香港應該成立集體訴訟機制,相信有助強化本港司法公正的渠道。法改會說,集體訴訟機制應分階段實施,先由消費者案件開始,可以避免不當地助長訴訟的風險,亦可累積經驗,而有關案件,要先經高等法院核實,才可以進行集體訴訟,到五年後,再伸延到區域法院,可以擴大到司法覆核。法改會認為,最初可以由消委會的消費訴訟基金,投放適當資源,先協助經濟有困難的人士,日後才擴大到全面的集體訴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