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押後針對陳冉司法覆核至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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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5-29 11:40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5-29 11:40
高等法院就人民力量執委李偉儀,質疑候任特首辦聘請非本港永久居民陳冉,擔任項目主任的司法覆核申請 ,押後至下月十二日處理。法官林文瀚指,雖然基本法第99條,規定公務員必須是香港永久居民,但有兩種例外情況,包括外籍人士出任公務員,或屬於某一職級以下,則不受限制。他要求雙方提交更多資料。林文瀚又說,今次案件的爭議點,並非陳冉是否獲聘, 因此並無迫切性。他相信聆訊不會於6月30日前完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