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六歲的內地女居民,在港從事非法陪月員工作,違反逗留條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處監禁兩個月。被告上星期六在羅湖入境時,被管制站人員截查,她承認經一間內地陪月服務公司,受聘於一名本地僱主,在七日留港期間工作,照料僱主內地妻子及剛在月中誕下的嬰兒;入境處正調查這名僱主及他妻子涉嫌觸犯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