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罪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在十日法定上訴期內,並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生效,近日將押送往監獄服刑。賴昌星潛逃十三年後,去年七月由加拿大遣返回國受審。廈門中級法院本月十八日,一審裁定他走私及行賄罪名成立,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