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六歲女子涉嫌証券詐騙,由澳洲引渡回港,總共被控四十七項罪名,包括洗錢,盜竊及欺詐,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是一間証券公司負責人,証監會在零六年發現,公司未得客戶指示或授權下,將客戶的証券轉到其他帳戶並出售。被告其後去到澳洲,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聯絡澳洲當局,前日將她引渡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