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型貨車司機撞死食環署清潔女工判監2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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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6-04 16:12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6-04 16:12
一名輕型貨車司機撞死食環署清潔女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被判入獄22個月。法官判案時表示,雖然案件不涉及超速、醉駕及藥駕,被告為節省時間走捷徑,造成車禍,是自私及魯莽行為,考慮到他認罪、即時報警、在救護車到達前一直陪伴死者、以及被告妻子懷孕,扣減三分一刑期,再額外減刑兩個月,判監二十二個月及停牌三年。三十四歲被告,去年九月駕駛輕型貨車,在長沙灣欽州街西迴旋處,撞倒掃街的五十三歲女工,傷者留醫兩日傷重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