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事件的小組委員會發表報告,十五名小組委員會成員,其中三人,包括商界的黃宜弘、林健鋒,及地產建造界的石禮謙,並沒有在報告上簽署。黃宜弘表示,不同意小組委員會報告對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及其他財金官員的批評,認為雷曼事件暴露銀行從事證券業務的不足之處,有關制度應多檢討及改善,金管局亦應加強監管角色。他們三人認同應加強投資者教育,同時投資者有責任,明白不應投資在不熟悉的金融產品上,同時當局亦應研究,是否授權監管機構,斥令受規管人士向受影響投資者支付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