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小組報告批評金管局監管未能奏效
本地, 財經
發佈時間 2012-06-06 11:5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6-06 11:56
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事件的小組委員會,發表調查報告,指當時作為金管局總裁的任志剛,需要為雷曼事件負上最終責任,應予以譴責。委員會又批評,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未有主動及適時檢討現行各項的規管安排,對他們兩人表示失望。
委員會主席何鍾泰表示,在事件中,金管局對銀行銷售投資產品,監管工作未能奏效,未能及時偵察銀行違規銷售。委員會建議,將銀行經營的證券業務, 納入證監會監管範圍,和證券行看齊,並賦予權力給監管機構,可命令證券業務中介人,向客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