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苦主大聯盟主席陳光譽,對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的報告表示失望,指報告無對雷曼產品的結構,作出分析。又指證監會前行政總裁韋奕禮的過失,並不比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少,因為他應該知道,雷曼產品在英美澳三國,只能賣給機構投資者,但在香港,卻可以賣給小投資者。陳光譽又批評,財政司長曾俊華,在雷曼事件爆發後,錯誤將事件定性為個別投資者與個別銀行的商業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