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動力支持競爭法豁免監管法定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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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6-13 18:4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6-13 18:46
立法會繼續審議競爭條例草案各項修正案。公民黨湯家驊提出修訂,要求取消豁免所有法定團體的條文,他認為,法定團體不應凌駕法例之上,而草案已訂立機制,只要涉及公眾利益便可以獲得豁免,因此不應一刀切豁免所有法定團體。新民黨葉劉淑儀亦認為,法定團體若參與經濟活動,影響經濟效率,並且不涉及推行公共政策,便不應獲得豁免。民主黨何俊仁提出日落條款,令有關豁免三年後失效。不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明反對。經濟動力梁君彥亦表示不同意,認為法定團體是政府政策的延伸,為香港整體利益而成立,屬於非牟利,並沒有反競爭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