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兩名成員招顯聰及姜靈彰,將一瓶1.7公斤粟粉,拋入中聯辦,擾亂公眾秩序,罪名不成立,政府不服提出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法官認為控罪中,其中一項元素包含破壞社會安寧,但認為兩名被告的行為,並無引起其他人作出暴力行為,因此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姜靈彰指裁決合理,他會繼續遊行示威,表達意見,又不滿政府及警方收窄示威自由。兩人前年年底,在中聯辦外示威,聲援內地結石寶寶之家召集人趙連海,把象徵毒奶粉的粟粉,拋入中聯辦內。東區裁判法院裁定兩人擾亂公眾秩序,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