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早上復會,繼續審議競爭條例草案,議員提出取消豁免法定機構的修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明反對,指法定團體的目的並非賺取最高利潤,和私人營運者並不同,例如政府在經濟困難時,會要求貿發局加強貿易推廣,舉辦展覽保持香港整體競爭力,但並非所有展覽都是有利可圖,豁免貿發局受監管,可以避免貿發局舉辦會可能出現虧損的展覽時,被指是反競爭行為。蘇錦樑指,如果法定團體不獲豁免,將影響團體的正常運作,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