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去年拒絕六宗首長級離職後工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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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6-18 13:30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6-18 13:30
公務員事務局去年共審核了四十七宗首長級公務員從事外間工作的申請,當中有六宗由於涉及利益衝突,或可能引起公眾的負面觀感,被局方拒絕。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公務員事務局長俞宗怡說,雖然離職首長級公務員,不受任何預設的禁制期規限,但局方會向離職官員發放文件,說明工作限制,亦會按照個別情況,增加附帶條件,例如禁止參與同投標政府土地的工作,以及禁止與在任官員聯絡,以確保不涉及潛在利益及延後報酬。勞工界李鳳英質疑,不設禁制期,難以確保每名官員得到公平處理,要求局方設立機制。委員會主席潘佩璆擔心,局方無限制官員離職後到非商業機構擔任無償工作,會造成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