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瑞麟表示,鑑於政府重組架構的撥款申請,可能未能趕及於七月一日前,在立法會財委會通過,因此政府計劃,提出修訂決議案,將新政府架構的生效日期,由七月一日,修訂為撥款申請通過後第五天。但他說,目標仍然是爭取七一前,通過重組架構,提出修訂,是為以策萬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