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頒令位於中環的港中醫院,三個月內搬遷,將地皮交還業主聖公會。港中醫院表示,醫院運作無受阻,會繼續接收病人,有需要時亦會將病人轉介到其他醫院。醫院的董事局將開會決定醫院的前途,以及如何處理病人。衛生署表示,已指令港中醫院一星期內提交結束服務的詳細安排,並要求院方在正式結業前,必須確保有足夠人手和設備,保障病人安全及符合法規要求。港中醫院員工代表說,政府在過去兩年,曾安排醫院管理層到贊育醫院參觀,又提供圖則供參考,現時不安排調遷,感到政府出爾反爾。員方希望院方協助文職員工轉職到其他醫院。代表引述院方說,財政無問題,會按法例支付遣散費後,有剩餘的再分給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