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處長卓永興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政府傾向立法推行有薪侍產假。他指推算如果實施三至五天有薪侍產假,全港整體每年開支介乎一億四千萬至二億四千萬,佔總工資額0.02%至0.04%,相信僱主可以承擔。政府會搜集更多有關外國推行侍產假的資料,今年第四季提交勞顧會考慮。勞工界李鳳英認為,政府不可再磋跎歲月,社會對推行有薪侍產假早有共識。社福界張國柱認為,政府目前只在公務員系統推行,結果可能有偏差,建議政府同時在非政府及外判機構試行有薪侍產假。自由黨張宇人要求政府詳細評估政策對商界影響,認為法例不用急於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