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光指應在社會充份及理性討論後才就廿三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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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6-21 15:58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6-21 15:58
不會留任下屆政府的保安局長李少光,在入境處與傳媒茶敘,談及廿三條立法,說應在社會進行理性及充足討論,有共識後才立法,認為稍為有公民意識的市民都應認同,保護國家安全是天職,是所有市民,並非單是保安局長的責任,而用白紙草案作充份討論比較理想,若因為有人反對而不討論廿三條立法,並不正確。
李少光認為,市民對廿三條立法不了解,才會不安,因此應向公眾解釋立法有需要,將來制定條文時,亦要讓市民看到立法後,不會侵害個人自由及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