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立法會條例限制被判監,但未服刑人士不能參選,申請司法覆核,獲得勝訴。高等法院今日頒下判詞,指立法會條例已經有條文,限制參選人服刑不可以超過三個月,至於政府所講限制保釋人士參選,是為了避免造成誤會,以及維持市民對立法會的信心,法官就相信本港的選民有智慧自行作出決定,不認為會造成混亂。梁國雄就表示,仍要視乎政府是否會申請暫緩執行判決,才確定能否參選九月立法會,不過,他重申立法會限制未服刑人士參選是違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會研究判詞。梁國雄因為衝擊遞補機制論壇,被判監兩個月,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