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強積金修訂條例草案,規管強積金中介人,方便日後落實強積金半自由行計劃。草案建議,由積金局擔任中介人註冊機構,負責發牌、處理投訴及懲處,而金管局、保監及證監會,就負責監管中介人,調查懷疑違規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