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強積金修訂條例草案,積金局表示歡迎,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的僱員自選安排及中介人的法定規管制度,會在今年十一月一日同步實施。二百三十萬名僱員可以對本身的強積金權益有更大的選擇權,可以每年一次,將帳戶內僱員供款部分轉移至自選的受託人及計劃。積金局預計可自由轉移的強積金資產會由大約四成增至超過六成七,銷售及推銷活動會更頻繁,加強規管中介人可以進一步保障計劃成員的權益。條例通過後,積金局擔任中介人註冊機構,負責發牌、處理投訴及懲處,而金管局、保監及證監會,就負責監管中介人,調查懷疑違規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