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出席本台節目,批評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的住所,有僭建物,是敏感度不足,屬於疏忽和錯失。覺得他的檢討,與公眾的期望有差距。但劉夢熊認為梁振英,已作出道歉,而且在傳媒曝光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拆除玻璃棚,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他認為梁振英的僭建物,是屬於違規,而不是犯法。至於唐英年在約道僭建,規模較大,認為與梁振英的僭建,在性質和程度上,有不同之處。加上在認錯的過程中,是否有左閃右避,公眾可以作出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