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庭頒令三個月內搬遷的港中醫院,今天與衛生署商討結業安排。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表示,會面主要涉及如何安排長期住院病人轉院,並確保港中有足夠醫護人員工作,直至結業一刻,當局要求院方一星期內交結業安排報告,包括如何處埋病人病歷記錄,按一般程序,院方可採取銷毀或轉交給所託的醫生或診所,若未能解決問題,政府會提供協助。至於是否安排港中搬往舊贊育醫院地皮,周一嶽說,贊育醫院地皮需經過公開競投,會按一貫程序公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