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獲屋宇署口頭通知,他的山頂大宅兩間屋,共有四項僭建物要處理,包括大閘要補辦手續、有蓋車位要改回露天、車位下面有二百平方英呎的空間,以及一個四十平方英呎的單層構築物。他說,全部構築物在買入大宅時已存在。他又說,前日已清拆了玻璃棚,現正清拆葡萄架,會全力配合屋宇署人員入屋勘察。梁振英承認,買樓時有疏忽,住了超過十年,都不知有僭建物,會盡快還原,再次向公眾道歉。他又說,從來無試過隱暪或否認僭建,已第一時間處理,強調不存在毀滅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