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稱梁振英大宅僭建物大多屬優先取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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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12-06-22 17:46 最後更新時間 2012-06-22 17:46
屋宇署副署長許少偉表示,昨日及今日視察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山頂貝璐道大宅後,發現五號屋花園的搭建物已經拆除,毋須發出清拆命令。不過,屋宇署同時發現大宅內有其他僭建物,包括四號屋花園有一個六米乘一米深的花棚;旁邊有一個兩米乘兩米,高兩米半的構築物;通道旁加建了大型金屬閘門;停車位亦被圍封及加頂蓋;停車位對下至花園的水平,被改建了一個6.4米乘3.5米的樓面空間。而樓宇整體結構安全。許少偉說,除了金屬門外,其他僭建物都屬需要優先取締的類別。屋宇署已向業主發出勸籲信,若業主未能在三十日內回應,展開糾正工程,署方會向業主發出清拆命令。他又說,屋宇署正分析資料,決定下一部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