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租客大聯盟約八十名成員,遊行到新政府總部,向行政長官梁振英遞信,要求政府訂立租金管制,禁止業主可以一次過將租金增加五至七成,迫租戶遷出。代表又要求,當局將《業主與租客修訂條例》,還原至零四年七月前的條文,加強對租客的保障,例如可獲搬遷賠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