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不評論身兼平機會主席的林煥光,應否辭去行政會議召集人一職,他認為林煥光有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及智慧,決定去留,又說以往行會成員亦有多重身份,例如他當立法會議員時,亦是行會成員。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認為林煥光毋須辭去行會職務,指林煥光加入行會後,令平機會地位獲得肯定及提升。譚耀宗又說,發展局長麥齊光與路政署助理署長曾景文互租單位事件,需等有關部門處理,拒絕評論是否牴觸法例,但指若有人犯錯就要改。